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 律师文集 > 产权保护>正文
分享到:0

一、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一)、很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既可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如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又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属于牵连犯。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为达到法定社会危害程度后的必然,民事侵权的成立是构成知识产权犯罪的前提,但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为并不都发展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多元化趋势明显。之前,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占到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总数的大多数,但是近年来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这些案件也逐步增多,并且相继出现了跨境制作销售盗版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设立盗版网络游戏等一系列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四)、案件智能化趋势明显。侵权手段由简单的仿冒日用消费品逐渐发展为运用高科技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且犯罪人员文化水平较高,犯罪年龄有低龄化趋势。

(五)、网络化趋势比较突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的隐蔽性、远程性和便捷性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侵权销假的平台。

(六)、国际化趋势比较明显。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境内外侵权团伙相互勾结,实施跨境作案屡见不鲜。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危害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作为一种经济毒品,对一个国家的科技兴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毒品犯罪产生的危害性。知识产权犯罪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有形和无形的财产权利,严重打压社会创新驱动的积极性,同时还伴随着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假劣食品、药品恶性案件。这些犯罪行为通过互联网、跨国物流这些载体,把他们的社会危害性从国内输入到了国外。

以上内容就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危害。总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是对他人智力成果的一种剥夺和侵害,严重阻挠了科技的进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