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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产权是什么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近年来部分中文媒体频繁使用IP指代知识产权,这种用法是错误的。在一般英文语境中,IP指的是internet protocol即互联网协议,鲜见把IP和intellectual property联系起来的用法。)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二、主要内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三、知识产权维权的方法是什么

  (1)与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如果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正在被他人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知对方,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也可以与对方取得联系以协商通过正规途径合作许可事宜。

  (2)行政途径,权利人向专利行政机关申诉。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或市级的知识产权局处理相关问题,居中调解。

  (3)法律途径,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专利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